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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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2025年5月8日
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
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
今年以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监督员工作新要求,坚持“站位高、态度真、工作实”的工作思路,优化工作模式,瞄准“发力点”统筹推动,积极推进“十种监督方式”全覆盖,充分拓展人民监督员履职途径与平台,以“看得见”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。
一是强化组织统筹推动。针对业务部门存在的重视程度不一、发展不平衡、监督方式不全、选择性监督等问题,建立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审查机制,在各业务部门推广运用,对“有争议”“有影响”的公开听证、公开审查案件做到“应听尽听”“应邀尽邀”。除应当接受监督的情形外,积极鼓励各部门挖掘自身特色和亮点工作,创新运用十种不同监督方式,拓宽人民监督员履职范围,每季度通报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,持续推动工作落实。二是强化能力建设。建立监督意见跟踪落实机制,在主管领导牵头协调下,在办理监督意见上下功夫、见实效,督促承办人及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反馈,要求注重个性化回复,问有所答、答有所依,力戒形式主义,不套模板。重视调查研究和矛盾化解,坚持释法说理,不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、风险防控和群众工作能力,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。三是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。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,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,每场听证会均邀请人民监督员提前查阅案卷或材料,必要时由检察官提前与人民监督员通过电话等方式讲述案情、交换意见,处理结果均得到人民监督员的认可。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抓住人民监督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点,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,凝聚多部门共识,由综合业务部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,使检察工作真正符合民情、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。通过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“全覆盖”,不断增强检察监督刚性。
下一步,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《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》,立足“主动接受监督”的工作定位,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,努力形成常态化开展、规范化运行、优质化保障、长效化促进的工作模式和人民监督员“全面参与、多元监督”的工作格局,有力促进“专业知识+法律监督”的融合,通过精准监督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,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,促进检察工作规范高效发展。